第一篇章《如果我还记得》

[1]

对于自己的小时候,记得清晰的真是不多。最早的时候,我家的房子是红色的,没记错的话应该只有两层,反正没有在三楼玩耍的记忆。家的后院有一个很大很大的林子,好像还建过池塘,爷爷养过螃蟹。进到后院要过一扇小铁门,我觉得有点小阴森,虽然现在看来房子的后院好像也就那么大。房子的前面有条很大的河,现在基本填平了。

对于这座红房子的印象真的不深了,好像连照片都没怎么留下。而后它就被推倒了,我和父母搬到了厂里,爷爷奶奶住在了堂姐家。我能记得清的玩耍的记忆大概就在这厂里了。在那里我也认识了很多伴我成长的人。

首先是个传奇人物,我叫他大爸爸。为什么传奇,我记的很清楚的我们那个小村最早卖油炸年糕的就是他。那时候第一次吃,真的好好吃。而后也不知道什么情况大爸爸就到了我们厂里。他肥嘟嘟的,声音很温柔,在我印象里是个能干的大好人。能和大爸爸一起叙述的好像是个叫阿才的叔叔,因为他会陪我打游戏。但是对于他们俩具体的事情,我一件也不记得了。

有一个姐姐,好像姓陈。她喜欢给我讲故事,我很喜欢她,老是和她猜脑筋急转弯,但她的点子总是比我多,我猜不过,不和她玩了。于是她逗我说要送我那本书,后来她真的送我了,但是我却再也找不到她了。

后来来了一个技术比较强的人,一开始好像很重用他。我不记得他的名了,也不想记得,我对他的印象一直不太好,因为他总是给人一种高傲的感觉,我还亲眼看到过他打自己的老婆,他也欺负过我,后来,应该而且最好是被辞退了吧——我不想提他,但只是为了引出一个人,一个唯一我能举出很多具体事情的人,一个在那时候离我最近的哥哥。那个时候,我记不清我到底几岁,反正只有十岁或者出头,那个哥哥那年19岁。

说是哥哥,只是此时此刻我按年龄排的称呼。好像我从来不叫他哥,我都是大大咧咧地喊他名字,平迪峰。

住在厂里,没地方玩,我理所当然会往工作间里跑。除了迪峰哥哥,还有几个差不多年纪的姐姐。迪峰哥哥喜欢和他们闹着玩,出于我是男孩子,我就站在男生一边,对那些姐姐耍嘴皮子。我反正没理解到底在说什么,反正最后看到姐姐们最后一脸无奈又略带生气的样子,我都会和迪峰哥哥暗暗偷笑。

那时候条件不是很好,供应的水是在铝锅里烧的,迪峰哥哥喜欢直接拿锅仰头大口大口地喝,我觉得很刺激,于是我也这么喝。可是那里面放着茶叶,一口喝下去的时候,好苦。夏天的时候,天气很热,没有空调,有的是一个很大威力的排气扇,我站在前面,衣服哗哗地往后飘,人都要吹跑了,我却呵呵呵得笑个不停。

我喜欢和平迪峰聊天,他会和我讲很多好玩的东西。那时候街头的游戏机房我很想去,但我可是个好学生,老师说过不准去,还要来检查,于是我就真的不敢进去。我当然不敢和父母说这些,于是我就给迪峰哥说那个三国战纪多好玩,那个西游记怎么怎么样,我也告诉他我不敢去里面玩。迪峰哥哥告诉我下班后他带我去另一个地方,老师抓不到的地方。

我还记得那天,我坐在他摩托车的前面,他双手夹着我握着龙头,开得好快好快。风从我耳边呼啸而过,我“啊”的叫了出来,口水都要被风吹出来了。要知道,我妈那小摩托车估计从来不到40码。那天好刺激,迪峰哥哥买了好多铜板,我都玩不过来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对迪峰哥哥记得好清楚。也许是因为他做的能让人感动,让人铭记于心。平迪峰在我的印象中就是个好人,至少从没产生过什么坏的印象,也许也是因为那时太单纯,判断一个好人的标准就是能对自己满足。因为好像我说什么他都会帮我实现。那时厂里每个人分了个柜子,我要玩那个柜子,哥哥就分了我一把他的钥匙,那个柜子是第一排第三个。我记得有次说到电影,哥哥就给我买了两个盘,其中一个讲的是开心鬼的故事。

他说他家里有一把打鸟的枪,他会如何如何打鸟,那时我好崇拜他,也好想看看那把枪。但打鸟不等于不喜欢动物,我觉得他是喜欢动物的,我记得迪峰哥哥有一次带我去看一只好大的狗,那只狗还会在水里游泳。我是第一次看到狗在水里游,那优雅的姿势好帅气。还有一次,我对迪峰哥哥说街上有卖兔子的好可爱,他就真的拉着我去买了两只白色的兔子……

写故事,总要有起有伏,要有点小高潮。其实写了那么多,我也不知道哪个事在前哪个事在后了。总是有那么点艺术化的。有一次,我们聊到当兵,他说当兵去要检查身体。“怎么检查?”“脱光了然后跳舞。”我很惊讶,脱光就脱光,干嘛还要跳舞?然后我像往常一样跑去工作间里面玩,不巧那个高傲的管理人员来了,也不知道他那天怎么的不爽,叫我马上出去。我们本充满着欢乐气氛的工作间一下子严肃了起来,我当然不肯,他就一把抓住我的胳膊把我往外扯,期间我开始哭闹了,那个高傲的人凶神恶煞地冲我吼着,叫我以后都不准来玩,我顶了两句,他就挥起了胳膊朝我甩来,我哭得死去活来,那个时候我多希望迪峰哥哥冲出来阻止他,但是他没有,他在里面默默地望着我,那一刻我的心泼凉泼凉的。

然后我爸妈知道了,他们虽然心疼我,但也叫我少去工作间玩,我就不敢经常去了。

之后我就不再理那个高傲的人,原本我们是一桌吃饭的,他也不敢来吃,我笑了,心虚了,嘿嘿。他开始刻意的讨好我,见着我对我打招呼,但我总是爱理不理。你这么伤害一个小孩子的内心,人家能那么容易忘记么?

迪峰哥哥说,那天他看着很难过,他说他真的很想帮我,但那样会丢了工作。我当然还是有些生气的,他说他要带个好玩的东西来,我才没那么容易原谅他。第二天我看见厂里一个棚上挂着两个圆环,他把我抱上去,我双手拉着圆环,好像一个奥运运动员。

好吧,我原谅你了,反正我也要回家住了,反正你走了,当你的兵去了。

最后只剩下棚上垂着的两根绳子。

[2]

人们常用“物是人非”来氤氲伤感,但“人是物非”又何尝不伤感呢?和每个小村一样,我家后面不远处有个小公园,里面有健身器材,有花草树木,有小桥流水。夏天的晚上,还有很多人在那跳舞锻炼。但每每去那里逛,我的内心深处总会泛起一点波澜。

这个点,我曾领过操;这个地,我曾当过主持人;那个点,我第一次竞选大队委;那个地,我们曾一同玩耍;那个房间,我们曾一起上课!这个公园,是我们曾经的学校!

想当年,我差点错过这个古老又可爱的学校。我一年级考进了市里的实验学校,由于本性的那一份倔强,我哭着闹着就回来了,那么小就做了一回插班生。

那古老的学校条件不是很好,教室的光线也不是很充足。一到雨天,整个就像世界末日,桌子泛潮,屋顶漏水,窗挡不住风。要是再下大点,操场就变成海洋了,然后我们就只能淌着水出去。

那时候吃饭是要在食堂蒸饭盒的,早上自己淘好米放在一个大灶里。中午一下课大家蜂拥在里面找饭盒,然后挤着买菜,很有亲切感。食堂对面有一颗大槐树,树干很粗很粗,也许他是和这古老的学校一同成长了七十多年。

三年级前的事记不大清了,四年级时,班主任徐老师给了我一个机会,也正是这个机会让我之后一路光辉。那天,操场上全体集合,每人手里拿着一张选票。徐老师说,别的不管,你一定要大声韩,于是我踏上那跟木凳,拿着一个大喇叭,大声喊:“今天,我踏着踌躇满志的微风而来,来参加大队委的竞选……”也是这一喊,不小心人气大增,票数位居前位,顺利就职。于是,未来的岁月中每每遇到演讲或竞选,我总喜欢开头加上一句“我踏着踌躇满志的微风……”。

五年级时,班里转来了一个四川的孩子,叫陈鑫。好吧,与我的名字读音相近,加上老师的普通话并不标准,上课就出乱子了。一叫我们其中一个人的名字,两个人都会齐刷刷站起来。印象中陈鑫的成绩并不是很好,是个很爱玩的孩子,小时候对这个四川来的孩子很是好奇,尤其想听他讲四川话。那天和他一起回家,惊喜的发现他家就在我家附近,于是我俩放学就成了玩伴。我记得有次语文作业是写作文,我们趴在后院的草地上使劲地写着。我那时写作文还比较厉害,马上就完成了,而陈鑫在那皱着眉头,痛苦地用笔敲着额头。我就在一旁幸灾乐祸地笑着。

这学校基本没组织过春游,那是唯一的一次,目的地——四明山。兴奋的我们排着整齐的队伍走在山间的小路上,路边是条清澈的小溪,耳边是动听的叶子声,我们的第一站是白水冲瀑布。当时那地还没开发完,特别有原生态。我们在瀑布下的水潭里嬉戏,我和陈鑫蹑手蹑脚地踏在水潭中微微裸露的石头上。“成青,回头。”校长喝着我,我转过头,看着校长手里拿着相机。我们一下害羞起来,赶忙从石头上跳出来:“不照了不照了……“现在想来也挺后悔,当时没留下那美好的瞬间。陈鑫从瀑布的水流中捡了一块很漂亮的石头,我很喜欢,我对他说送给我吧,留个纪念,于是他真的送我了。

后来,我们千盼万望的新学校终于建好了。我们一个个兴奋得搬桌背椅,走进了崭新的建筑物。但没过多少日子,开始的兴奋渐渐褪去了,我们才发现,新学校没有那么亲切那么古朴了,有的只是一堆冰冷的建筑;新学校没有一颗曾经那甚至可以叫做爷爷的老槐树,有的只是极其表面化的花花草草。我忽然记起走的那天, 一些的年岁大的老师依然久久伫立,轻轻抚摸着那颗大槐树,阳光落在他们的身上,那些双眸显得也别明亮,我的诗意也起来了——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事情总会来的太突然,那天我们像往常一样上着课,陈鑫的座位却空着。教室外传来了咳嗽声,之后是敲门声,班主任走过去开门。我从罅隙中看到陈鑫低着头站在门口。随后是班主任惊讶又有点生气的几乎喊出的声音:“什么,之前什么都不说,现在说走就要走了?。

我不知道这样算不算告别,我也不知道这样的告别算不算诀别。但是我想就算不是,待到将来某年某月某日我们擦肩而过,我们只是互相都不认识的陌生人。

相遇、分离,包括再也不见,这么多年来经历了无数次,也渐渐习惯了。总会有这样的时候,去叙述一件往事,回想起那时心里的风起云涌,恨不能全世界都为自己来分担无助。但后来也渐渐习惯将最美的记忆埋藏于心底,毕竟时间是现在,那些人,那些事,不是面前的人,面前的事,他们永远也不会有曾经的他们的感觉。许久以后,当我觉得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时候,如果我还记得,我想把这些记忆转化成文字,如果真的有世界末日,但愿能成为最终的铭记。

第二篇章《追忆实验》

[1]

下晚自习后一仍旧习惯,我往书包里塞满各类题集,如每顿饭时往嘴里喂食物的仓促,然后背起这稍显累赘的书包,低头戗风穿过一条冗长的雨廊,回到寝室。

我卸下书包,将它往床头甩去,未料不偏不倚,恰好撞到栏杆上,随即又重重摔在地上,里面的书争先恐后地逃出来。一旁的室友蹑脚走过,啧啧称我倒霉,我心里怀着懊悔,蹲下身来,一本一本地检。捡起一本书的时候,一个信封从页扉间轻轻飘落。那是白天在自修课上老师递给我的,我当时忙着解题,随手将它夹进了一本书里。

信是一个初中同学寄来的,其中有一段写道:这么长时间过去了,我还是对初中生活念念不忘。自修课一安静下来,我总是会想,你有没有写作业呀,有没有和我一样想想以前的日子……

有没有想想以前的日子?寝室的灯骤然熄灭,自己忽然融进黑暗,于是我坐下来,仔细地想,这样每天低着头穿过同是赶路的人,这样狼吞虎咽地吃一顿饭或者干脆不吃来争取时间,日复一日的三点一线……记忆中的那些人确已渐渐杳然,萍踪浪迹。我确实没有想想以前的日子,说是忘却,却是回首没有被时间安排。我像这样,有多久了呢?

[2]

此时脑海里大片的空白迅速被滋生的藤蔓爬满,好像是为了这快遗忘的记忆,无所适从。

“这里没人坐吧?“新奇的第一天,第一次的远离家上学,我竟仓皇地在教室里找不到属于自己的座位,就这样和第一个新同学开了口。她当时没有回话,只是以一个不满的眼神极快地掠过我的眼睛,我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现在坐下来是最要紧的嘛。

班主任是女的,姓叶,年纪轻轻的。见到她的一瞬间,似有一股清风拂面之感,也此落下了不错的第一印象。我向分到另一班的一个同学吹侃:“你看我们叶老师,人年轻,又漂亮,声音又好听……”花言巧语说得那同学当初对自己的男班主任有点失落。

之后一如同往常是同学自我介绍,这样一来一个早晨便挥霍过去了,我们排队去了食堂。人到异地,难免有些不习惯,第一餐饭我实在吃不下,最后只好随看同学,端着盘子向门涌去。未料及被门口值勤的老师一把拦下,并毫不犹豫地命令我将剩菜剩饭吃光。面对一个小男孩的一双可怜巴巴的眼睛,那位值勤老师不免有些心软,而她终究没有放行,只是耐心地给我说起每一盘菜的营养成分,告戒我以后不要挑食,这样不益于成长……最后我怕了她了,一口一口咽下去了。许久以后我想,要不是这合理搭配的膳食,我本弱小的身子还能长到现在那么高吗?

第一个晚上,老师怕我们迷路,让我们排好队去寝室——实验学校很大很大,当然那时是对于一个从农村走出来的孩子来说。说实话,我在里面待了一年也没完全熟悉其布局。记得有那么戏剧性的一幕,八年级开学时我当选学校的“小红帽”(开学第一天引领新生去教室的人),那天挺紧张的,好不容易“逮“到个人,一过大厅,我差点分不清东西南北。幸好有个认识的同学路过,立马跟了上去……

室友们来自整个市里的各个地方,我记得寝室号是518,当时卫生搞得特别好,后来生活部老大直接找我们说要我们做示范寝室,生辅老师一高兴,花了一天的工资给我们买了巧克力。而那第一天夜里,熄灯后想偷偷摸摸搞些动作,却又怕得要死,很不幸就被老大抓了,他在我床边大声吼着,我睡着闭着眼睛,一动都不敢动。

[3]

第一天因为找座位事件而成的冤家,倒也有缘,后来我们竟做了三年的邻桌,当然也成了很好的朋友,彼此间无话不谈。

她的皮肤白白的,别人叫她“奶牛”,而我平时更习惯大大咧咧地叫她“喂,”这正也和她的名字发音接近,想来也比较亲切。

她的文科不怎么好,因为她不喜欢背诵,至于现在也是,她在给我的一封信中写道:“英语、语文,物理成绩一塌糊涂,数学挺不错……”的确,她曾担任了我们班二年的数学课代表。家长说这样的孩子头脑比较聪明。而我恰恰与其相反,文科比较好,这岂不证明我比较……怀着一丝丝天真的不满,我默默地在心里下了决心。

“我一定考得比你好!”一次数学测验前,我对她下了战书。

“我一定考得比你好!”她也毫不示弱地这么来一句。

“大不了相等”我俩几乎异口同声。

后来的日子里,我明显察觉自己数学成绩的进步。也许正是因了一句“一定比你考得好”,八年级我的成绩蒸蒸日上。

然而更多的时候,我转过头去不是与她谈及及学习,而是一些乱七八糟的生活琐事。每每吃饭回来,或者放学后的休息时间里,在膳食中心的楼梯口,在池塘边的亭子上,在矗立的钟楼下,在教室门口的扶栏边,总有一个地方能听到我们盈盈的笑声,抑或感受到同是悲伤的氛围。渐渐地发现,彼此之间的理解与宽容,能在无数聊侃的话语中不断地升华。

[4]

生活在我们的百般顺从下才能顺柔地延展,但也正因为我们的拂逆,才会在这仓促的年光里留下些许足迹。三年里唯有一次我的期末证书拿的最轻松。

2008年的二月下了一场50年来罕见的大雪,期末考被迫中断,我们直接领证书回家 。我很可惜那时的奖证不是从叶老师手里递过来的。

很少有像叶老师这样完完全全把自己的情感融进班级的老师。你可以想象在校运会上,一个老师站在跑道旁,踮着脚尖,身体微微向前倾,双手装成喇叭状,使劲喊加油的情形。竟争激列之时,她还会追上去伴那同学冲刺,和那些站在一旁默默微笑的老师相比,她哪像一个正经的大人,分明就是一个童心未泯的孩子。

也许是太过劳累,七年级末的那天,叶老师叫我去办公室的时候,我清晰得看到她脸上冒出了一些青春疙瘩痘。

“你的……体育成绩没有达到优秀。”她很是小心地说。

我知道这意味着我不能拿“三好生”的殊荣了,虽伤心却也无可争辩,便默默低下了头。

“不过这次还是给你评上,下次在体育方面要加强。”我抬头望见她那双充满希冀的眼睛,使劲点了点头。

老师的行为往往对学生的影响是很大的,尤其是对心志还未成熟的孩子,很多方面他们都会以老师为榜样,像老师看齐。叶老师是个好老师,我接过证书的时候,决心下个学期一千米要跑及格!虽然后来一直都没及格过……

很多时候我想,若是能预见未来能多好。未料到的事情总是太多,也不知是谁带头搞得破坏,我们班的班风日益变差,而需要承担这一切的无疑是班主任。再绿的叶子终有一天也会变黄,我不知道是不是叶老师渐丧了信心——八年级期末的那些天,她总是板着脸上课。

不同的身份,同样的悲愤与压抑。

终于在期末考的前一天,我和叶老师由于一件寝室里的小事发生了冲突。俩人久积的委屈像火山爆发一样,将极度的热在那刻统统挥洒给对方,空气竟热得凝固。

然而这天的风波似乎未影响我后来的考试,我出乎意料地考了班里第一,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冥冥中注定着我们的生活,我想就是命运。但叶老师却在最后一次递给我奖证后,离开了班主任的职务。

其实我想我和叶老师都明白,那天傍晚空气中异样的温度不该属于我,也不该属于她。

[5]

即使一动不动,时间也在替我们移动。而日子的消逝,就足以带走我们原本希望保留的记忆。中考依旧不可避免来临。

考试前的一天,我们趴在教室门口的扶栏上,我说:“喂,我们一定要考到同一个学校。”

“一定!”她微笑着点头。于是迎来了最后一战。

第一场语文考试结束后,我回到学校,在楼梯口碰到了叶老师。因那次争吵后自己大抵是心生尴尬,便也有了芥蒂,平时见到叶老师仅仅是一句简单问好而已,再无言及其它。

“考得怎么样?”她很关切地问,“语文是你的强项,应该不错吧?”

“还行。”我回了一个最敷衍的词。

“祝你取得好成绩。”叶老师祝福着,便和我擦肩下楼去了。这句简单的祝福也成了我在学校她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叶老师,其实那天我有很多话想对你说,其实我有很多事情想与你分享,其实我一直觉得对不起你,其实……再多的“其实“却仍因内心的愧疚,又因时间匆忙,终究化为了”却是“。

现实总没有想象中那么美好,中考结束后并没有很久以前设想的轻松,仿佛瞬间掏空了思想,迷失了方向。之后知晓了分数。我的分与之前的估分差远了。

那天下着雨,我们回学校填志愿表。同是在扶栏旁,她一顿一顿地说:“我妈……不让我……去那个学校……”我的眼神在细雨中逐渐迷散。楼下传来学弟学妹们的读书声。曾己何时,我也像他们一样。

其实很想挽留,其实不想离别。那走过无数次的池塘上的拱桥,那每天晨练跑过无数次的操场,那举办过无数次活动的“乌龟“馆,那踏过无数次的寝室楼梯,那听过无数遍的葫芦丝铃声,那唱过无数遍的理想之歌……

[6]

生活中这样细碎的情愫到处存在,以前是,以后也是。它们在生命的每一刻,以不同的方式,穿过魂灵的罅隙,不断地将我们的心志染得浓重。

至于现在,我孑然一身躺在床上,在这样一个已被自己遗忘的夜里,回想之前无数次的悲欢。又幻想次日黎明升起的新生活,并告诫自己,千万别因了不停地忙碌,而让时间趁机冲刷去了人生中珍贵、美好的记忆。

呵——真快。十年了。

十年磨一剑,实验,愿你的明天更加辉煌。

[7]

上面六大段的主线和分流很完整,差不多也完结了,但是想结尾的时候呢某个人忽然打来了电话,那么快就看到了啊。于是,有了这篇番外(我晕!番外能在原文中出现么!),为了某些人特定的要求,免得发短信来说对我相当灰常十分失望。我想前文中的人或事大多没出现过在我的日志里,我也很少和其他人提及过,那些匆匆的过客,那些久藏在心灵的暗角的感动,曾被搁置过,现在觉得对自己的成长中的帮助比较大的,2012到了,我想是时候用文字刻录下来了,所以主要写那些人那些事了。另外,这是小说,是小说!虽然算是严肃文学,大多真实记录,但为了情节需要,我选择部分人写也合情合理的吧亲!

下面要正文了,有点冗长,不过处于特殊原因我觉得可以忽略不看。

我曾说,有些人,一遇到就感觉能成为好朋友,我相信这是缘分。我们初中每学年都会换寝室,初三的时候和斌斌一个寝室。开学第一天见到他的时候只觉得长得很像一个小学比我低两年级的同学。形影不离的那段日子也是在初三。

他很好玩。吃完饭我们常常往小学部绕到中学部,小学部那有个扶梯,一面是墙挡着的,我噌噌噌跑到他前面,趁他不注意,躲在墙后。斌斌东张西望走来了,我把握好时间,一下蹿出去大吼一声,结果他吓着了,呼的跳起来,吼得比我还要响,一边一个劲拍胸脯,一边用生气的眼神看着我。我嘛,在旁边笑得都要趴下了。

我们的初中管得很严,不能带零食。我们藏零食真是想尽了办法,什么空调啊密码包啊都是浮云,挂在外面的衣服口袋里也有,甚至是厕所顶上的板里面也有。我会藏几卷饼干在课桌最里面,然后把书整齐放在饼干前面,这样除非把书全搬出来,不然不可能发现。最落魄的时候,是买金嗓子喉宝当糖吃……

也不知道谁想出的主意,有人开始订汉堡小子,而且参与的人越来越多。我初中基本不带钱,钱都在饭卡里。于是只能眼巴巴看着别人吃了。斌斌那小子当然不乖,这种活动每回都会参与的,那我就蹭点光了。晚自习课间我们暗搓搓得跑去小学部的角落,狼吞虎咽地吃着。有一天,这项活动发展到顶峰的时候被老师抓到了,结果就是全班男生就我一个没买。当时大家肯定都觉得我乖死了,我现在很不要脸的告诉你们真相,我的那份在斌斌那……

彼此之间的友谊不可能在一帆风顺下顺柔地进展。闹别扭的原因我已记不清了,反正结果就是谁都不和谁说话,吃饭也分开了。想来那段日子真的挺难熬的,我们年幼但却都很倔强,表面上装着若无其事,内心却一个劲在想。

她问我,你们怎么了,怎么不一起吃饭了。“一个人好啊,快啊。”我硬是笑着说出来的,现在想来那个回答实在太愚蠢,别人一听就知道我们闹不和了。就这样熬到了放假回家,那小子终于还是服输了,我好高兴,嘿嘿。虽然有时候很讨厌腾讯,但QQ真的帮了不少忙,斌斌说给我买了个礼物——一个棒棒糖,还是快递的,因为当时不敢和我说话,我强大的内心当场倒下。后来好不容易门卫通知我有东西,我兴冲冲跑去拿回一张单子,一个棒棒糖竟然让我跑去邮局拿。斌斌你寄的是平邮啊,你不用这么省钱吧!

我想小学部是个不错的地方,除了有天真可爱的小孩们会在你路过的时候缠着你玩。一到晚上的时候他们下课比较早,那里的灯全息了,我那时是管电脑密码的,于是知道全校的密码都是统一的。那天晚上,斌斌要下一首歌,不敢在中学部用电脑,于是我们屁颠屁颠跑去小学部,偷偷闯进一个教室,打开电脑。心跳一下加速,跳得特别快,感觉都要跳出来了,我一直喊快啊快啊,斌斌一边手抖着握着鼠标,一边说马上马上。下完后我们门都不关了,拼命往寝室跑。

我在写什么呢,好像流水账,要不是那小子一个劲发哭脸,我真写不下去了,要是这么写,我还要写多少个人?我的主题是什么?我脱离主题了吗?2012要来了啊亲!

初三的日子过得很快,斌斌那小子理科不错,我数学老比不过他,原来的印象中他成绩并不是很好,初三一下就上来了。而语文呢,唉~那作文写得真是……记得有次作文他说他翻写了我试卷中那片,为什么语文老师打得分数那么低。我看了下那哪是翻写啊,我原来的环境描写全没了,我强大的心理描写一句都没提,好好的文章变得很苍白。

于是他吃过苦头了,苦果不吃第二次。中考前斌斌把我发在校报上的一篇文章完完整整地背了下来。巧合总是不期而遇,中考就是可以用这篇文章,我想他不会写的吧?我晕我怎么当时没料到他也这么想的。斌斌啊,我想我第二天数学没考好你占了很大的原因啊!
许久后到了高中,她来信说:“你真不错,当初斌背了你的作文,你们还是好好的,一点也不怪他。”我嘴角一弯,握起笔毫不犹豫地写下:“分数能和友谊相比吗?”

其实结局呢也是毕业后分开,分得远远的,但我不想渲染那气氛了。这样释然的感觉挺好的,我只是还在努力找寻着这段原本不打算这么早写的这篇番外的主题。

后来我终于为写这篇番外找到了主题。我们是好朋友,真的是好朋友,我们互相之间讲话从来不会披着面具,甚至闹不和也是该放纵情绪就放纵情绪。当人长得越大,接触社会越多,人与人之间表面的矛盾看似会越来越少,但永远不会完全坦诚相待。因而当我们称呼姐妹或兄弟或恋人的时候,是否应该认真想想配得上这个称呼吗?